date:2023.03.01 time:15:35

2023年2月25日下午,由市律協拱墅分會“破產專業委員會”與“社會治理與營商環境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企業解困機制與營商環境治理”主題沙龍在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23樓大會議室圓滿舉行。拱墅分會副會長、海浩所高級合伙人柯菲,營商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鮑佳瑩,拱墅分會破產委主任、海浩所高級合伙人鄭劍鋒,市律協西湖分會破產委主任周嘯、“破栗子(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嚴偉坤等出席本次活動,兩專委會四十余位委員通過現場及騰訊會議直播方式參與沙龍,沙龍由鄭劍鋒律師主持。

▲ 市律協西湖分會破產委主任周嘯律師作“預重整視角下的企業危機處理實務”主題分享
市律協西湖分會破產委主任周嘯律師首先結合其參與的多個預重整案例,作了題為“預重整視角下的企業危機處理實務”主題分享。周律師認為,危機企業挽救的核心在于“接續資金鏈,恢復盈利能力”;預重整的主要作用在于識別企業的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能性;預重整的主要優勢在于“司法有限介入”和“庭外重組”相結合;適宜預重整的企業通常需要具備條件:債務人和主要債權人具有重整意愿、有比較明確的意向投資人、有初步的重整方案等條件,以及預重整臨時管理人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特點等多方面理論與實務相結合進行了分享。

▲ 海浩所合伙人程瀟律師作題為“預重整管理人實務的探索”主題分享
海浩所合伙人程瀟律師作了題為“預重整管理人實務的探索”的主題分享,程律師首先梳理了國內關于預重整的相關規定,包括預重整程序啟動、臨時管理人的指定、預重整的期間、預重整表決的效力等四個方面;其次介紹了“預重整的浙江實踐”,包括浙江省內不同地區、不同年份,以及不同律所辦理預重整案件的數量及其發展趨勢等;最后再介紹了海浩所近兩年參與辦理的相關預重整案例。比如,梁作金律師負責承辦的舟山“金泰石化能源”預重整轉重整案,該案于2021年被指定為“臨時管理人”后,僅以6個月時間就完成了預重整、重整以及重整計劃執行等全部程序,獲得了法院給予管理人團隊履職評價100分的好評;鄭劍鋒律師負責承辦的杭州“興倫房地產”預重整轉重整案,該案于2022年1月被指定為“臨時管理人”后,同年4月1日轉重整程序,8月5日由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結重整程序等。

▲ 海浩所高級合伙人梁作金律師作題為“預重整管理人實務的展望”主題分享
海浩所高級合伙人梁作金律師作了題為“預重整管理人實務的展望”主題分享,梁律師以其豐富的從事預重整實務的經驗,談了開拓預重整業務的意義及其體會。梁律師認為,預重整業務可能給予部分管理人律所一個“彎道超車”的機會。當然,基于預重整“司法有限介入”的特點,也給從事預重整業務的律所和律師提出了更高要求。預重整管理人要更注重“五個意識”,包括:服務意識、合作意識、底線意識、團隊意識、研究意識等。

▲海浩所高級合伙人、拱墅分會破產委主任鄭劍鋒律師總結各位嘉賓的主題分享
鄭劍鋒律師梳理總結了各位嘉賓的主題分享內容,同時他提出,預重整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應當把預重整業務視同“并購重組”非訴業務,鼓勵各委員“要像前輩律師當年開拓IPO業務一樣”積極進行業務開拓和專業研究。

拱墅分會副會長、海浩所高級合伙人柯菲作總結發言
柯菲副會長在總結致辭中對本次活動予以充分肯定,她提倡大家要充分關注預重整這一新興業務,積極參與、開拓預重整業務以及其他破產衍生業務,為創新企業解困機制以及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提供新的思路與經驗。